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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来源:吉林省直机关纪工委  加入时间:2009.01.13

总体要求: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指导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多种手段。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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