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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直机关统战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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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宣传(统战)部 加入日期:200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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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工作是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强化省直机关统战工作,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省直机关统战工作制度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结合机关实际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统战工作。 二、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帮助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及选拔、培养代表人物。 三、组织机关开展对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马克思注意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四、宣传、贯彻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以促进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归侨、侨眷及代表人士,做好“三胞”的有关工作。 五、协助党组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俩界掌握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和改善合作共事关系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民主党派加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拓展民主党派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合理建议的渠道。协助民主党派开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各项活动。 六、深入开展统一战线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党的统战宣传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宣传工作体系,把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列入党课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每年结合统战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一至两次。 七、开展统一战线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统战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进行调查和理论研究。要以创新思维,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理论的高度加以认识和总结。每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上报有价值的理论研讨文章或调研报告。 八、搞好统战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每年年底,要对本单位的统战对象进行一次调查统计,建立档案,同时将统计情况上报省直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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