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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功“十二五”


日期: 2013-12-06 10:16:0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两年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省食品安全办在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机构建设、餐厨废弃物管理、“地沟油”整治等方面取得“十大成效”,各项工作做法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的多个会议上6次作典型发言,特别是体制机制改革做法更是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全国各兄弟省、市的首肯,这些工作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是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前提基础

省委书记王儒林在任省长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将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长巴音朝鲁上任伊始,就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亲自深入到蔬菜批发市场等地方进行实地调研,全力推进全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副省长王化文分管食品安全工作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对策。各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保持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平稳向好态势。2012年5月,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用“五个之处”概括总结了吉林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鲜明特点,并将吉林省食品安全工作做法上升为“吉林经验”向全国推广。

二、强化职责、务实工作是加强全省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基石

2011年5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食品安全机构改革,调整成立了新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增加两位副省长为省食安委副主任,成员单位从原来的18个增加到27个,9个监管部门的领导任省食品安全办兼职副主任,并且对职责进行重新细化,强化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职能。目前,省食品安全办有5个内设行政处室和1个事业单位,成立党组并组建了机关党委、纪委和工会等党群组织,全办党务及群团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活动,为全办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60个县(市、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7•20”会议精神,于2011年年底各地全部独立设置了食品安全办,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经费“五到位”。2012年,省食品安全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将“抓基层、建机制、强监管、促发展”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指导思想,积极推进重点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不断构建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体系。以落实民生实事建设任务为载体,以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为重点,部署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吉林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做到食品安全与各项民生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强化了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积极协调开发公益性岗位近2000名,充实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在全国走在了前列,覆盖全省、五级贯通、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

三、推进改革、创新发展是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的源泉动力

今年我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参照国家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将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收到上述两个文件后,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巴音朝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俊清,副省长王化文立即作出重要批示,部署省编办牵头,会同省食品安全办等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提出我省改革实施意见。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省食品安全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改革过程中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及时向省编办提出了制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和我省改革实施意见的建议。

省食品安全办加强了改革过渡阶段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全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并以这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统一监管,努力提高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保障水平。 

(省食安办机关党委)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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