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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谈发展


日期: 2013-12-06 12:43:00 浏览次数: 字号:[ ]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纲要》发布近10年来,我省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客观要求,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方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完整机制健全目标如期实现。

一、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李克强总理强调要依法治国、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打造透明政府、回应政府和公信政府。我省十次党代会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主题和 “两翻番”、“双倍增”、“七跃升”的奋斗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政府的公信力、干部的执行力和制度的约束力。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要切实把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全程。省长巴音朝鲁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当前,我省正处在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非常艰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工作必须顺应发展变革的需要,树立法制先行的观念,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硬指标、硬要求、硬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加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是系统工程,各项工作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根据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应着力抓好九个体系建设。

一是思想体系建设。建设思想体系,首先要建立学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学法的次数、时间、时机、内容、方法,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其次是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把尊法、用法作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基本原则,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第三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把依法行政纳入政绩考核,与干部提拔使用、晋级晋职直接挂钩。第四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制度体系建设。制度体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支撑和保障。要突出政府立法,加强有关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特别要围绕推进长吉图一体化建设、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开展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完善政府立法程序,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保证法制的统一。

三是行政决策体系建设。行政决策是行政的起点,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依法、科学、民主、规范的要求,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决策权限,特别是要明确各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强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及时调整决策偏差,全面评估决策效果,对重大行政决策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是信息公开体系建设。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积极向社会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依法公开办事要素、过程和结果。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电子审批、“一站式”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五是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单位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是监督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严格查处。上级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机关的层级监督,保障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严格行政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七是救济体系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级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级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

八是评价体系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相应的检验标准和办法,改进评价机制,增强法治政府评价的公信力和准确度。探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人民群众或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外部评价。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纳入对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评,并将累积结果作为评价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

九是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行政机关一把手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统一领导本地、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各级法制机构建设,使其能够与承担的工作相适应。加强依法行政财政保障,设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经费,为执法单位全额拨款,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以罚代收等问题。

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法治政府建设体系除了9个体系以外,还要建立政府职能转变机制和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机制,使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根据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情况,与时俱进,及时对行政职能、行政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方式作出必要调整。

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机制,突出职能整合、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体现责权一致,实现无缝对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健全、规范行政审批法律制度;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和改革市场监管体系,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理顺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科学构建社会管理体系,加强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建设,激发和释放社会组织活力。

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方面,要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在立法、决策、监督等方面扩大公众参与,增加行政管理透明度;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作者系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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