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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谈发展


日期: 2013-12-06 12:44: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建设美丽吉林的总体部署。林业部门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必须创新思维,采取超常举措,全面提升生态建设水平,为全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实施好东部长白山林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在现有天保工程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补贴资金投入,逐步对国有林区实行全面停止采伐,努力实现生态改善和经营转型。二是加大森林抚育工作力度,通过人工干预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率,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实现森林生态功能的逐步修复。三是提高占用征收林地补偿标准,对征占用林地补偿实现与耕地“同区同价、同质同价”,设定林地保护“红线”,从制度上减缓林地征占用居高不下的势头。

二、实施好中西部绿色生态屏障工程。构筑中西部绿色生态屏障工程,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一是要组织力量,认真编制全省中西部绿色生态屏障规划,并纳入到“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来,加大投入,切实组织实施,彻底改变区域绿色发展脆弱的局面。二是着眼于维护中部粮食主产区生态安全,使之进入良性动态循环轨道。三是深入实施好防沙治沙规划,加大沙区植被的保护力度,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封原育草,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坚定不移地抓好沙化耕地的退耕还林(草)工作,加大“三化”草地的治理力度,搞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防沙治沙能力。

三、实施好西部湿地生态恢复与合理利用工程。一是建立重要湿地补水长效机制。以向海、莫莫格两块国际重要湿地为重点,每年设立补水备用金1000万元,根据蓄水状况进行不定期的补水,解决湿地萎缩问题。二是加快实施湿地核心区生态移民。努力减少人为活动对湿地的破坏,从根本上解决湿地功能退化问题。三是大力发展湿地经济。充分利用现有湿地资源,广泛对外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湿地旅游观光、水生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提高经济效益,反哺湿地生态建设。

四、实施清收林地还林工程。从现在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全省被耕种的林地全面进行清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在此基础上,全省每年完成停耕还林面积200万亩,共计600万亩。对这些林地实行特殊政策,全面实行停耕还林或退耕还林,所需资金投入可采取省级财政拿一块,林业部门从育林基金中拿一块,地方政府拿一块的办法解决,彻底解决东部山区森林“千疮百孔”状况,大幅度提升森林生态防护功能。

五、实施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切实加强对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的领导,层层落实任务,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努力解决资金短缺瓶颈因素,不断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在组织生态、园林和林学方面专家对东中西部造林绿化美化进行科学定位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实施长白山生态修复景观美化工程、美丽吉林绿色通道工程、森林小镇绿美村屯工程和裸露山体修复工程,通过这四项工程建设,带动全省造林绿化美化不断上规模、上水平。

六、实施好林区民生改善工程。一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城镇化建设进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林业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将分散在森林腹地的林场进行整合撤并,促进国有林区城镇化的发育,减轻森林资源压力,拓展生态建设空间。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投入,解决好事关林区群众生产生活的道路、用电、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提升林区群众幸福指数。三是实行林区生态转移和产业转移扶持政策。调整林区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非林非木产业,对自愿从林区腹地转移出来从事其他产业的企业和职工群众,在创业资金、税费、技术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拓展就业空间,增加职工收入。

七、努力强化对生态建设的行政推力和政策支持。一是努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位推动格局。二是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加强对中央财政资金争取的同时,要加大省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森林资源管护、造林绿化补助和中幼龄林抚育补助标准,确保生态建设投入增长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所承担的生态功能地位相适应。三是积极探索建立碳汇补偿制度,动员工业排碳大户,采取购买碳排放指标的办法,增加高耗能、高排放的压力,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森林价值补偿,为社会和生态建设负起应有的责任。通过政策支持,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作者系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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