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总队党支部坚持团结、廉政、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先后获得“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抗洪抢险环境应急先进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支部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对工作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交流学习,做到思想理论和政治修养相结合,与干部本职工作相结合,与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相结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二是按照五公开要求,建立了《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征收排污费工作制度》等13项工作制度和《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等8项工作程序。制定了《省环境监察总队工作制度》、《廉洁自律规定》等16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在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细化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深入基层开展“三帮扶”活动。贴近自然、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扎实开展三关爱志愿帮扶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活动,丰富党员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建设支部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支部。
加强队伍建设。党支部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党员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思想作风的培养。一是坚持从抓思想作风入手,强化党员能力素质的提高。以廉政建设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模范遵守环保“六条禁令”,不断提高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明显增强。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权、排污收费权等廉政建设的监督,实行行政处罚立案和调查、处罚分开,排污费核定和收费、稽查分开,重大敏感项目验收、行政处罚等上会集体讨论决定,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不断强化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作风的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进行任职资格考试测评,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队伍,工作效能得到较大提高,多次出色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艰难险重任务。
切实履行职责。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窗口单位,党支部坚持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努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为促进我省环境的改善作出了较大贡献。一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流域水质管理。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通过强化环境执法促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推动了污染减排中心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环境执法不断向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转变,切实提高了执法效能。坚持“有情服务、无情执法”理念,将环境执法与优质服务结合起来,严格建设项目的管理,实现了从事后补救被动执法向事前预防主动执法转变。近3年来,共约谈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政府有关领导65人,向地方政府发送工作意见函46封,促进了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促进了省域环境的有效改善。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重大信访例会制度、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促进了重点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努力让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二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了风险源管理体系,健全了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重点风险源建成了三级污染防控体系。建立了全省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库、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及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风险源排查与整治工作,成功处置了因特大洪水引发的永吉县化学品桶冲入松花江等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国务院、环保部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