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喜庆祥和、文明廉洁的元旦和春节,日前,省直机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确保廉洁过年的通知》。
通知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52个“不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庆典、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谊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坚决制止收送钱、物和购物卡等行为,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洁过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