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要用宪法和法律规范;治党,要用党章的制度来约束。一个党能成为先进的党,就必须有一套切合实际、符合形势发展的规章制度来约束、规范、充实这个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从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出发,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修改,把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体现在党章中,实现了党章又一次与时俱进。
不能忽视,当前党章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监狱系统部分党员及党组织对党章的学习贯彻还仅停留在“口号”和“文件”层面。“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有些党员只是在入党前的重点积极分子培训时学习过党章,后来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记得。甚至有个别党员认为,党章是一种不涉及具体行为的“软约束”,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党章规定也不以为然,长期不缴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接受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也有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致使党员违反党章的行为不能或很少受到批评,更不用说受到处分了。对其处理不严格、不及时、不坚决,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民警职工心目中的形象。
党章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生死存亡。党的事业还任重道远,无论是改革开放是现代化建设,无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还是构建和谐社会,都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加强党章的学习、贯彻和落实,时刻以党章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我们只有将党章的精神、内涵及要求“烂熟于肚”、“铭记于心”,时常用党章这面镜子对照自己反省自己,检查自己的行为与党章要求是否相符,与党章精神是否相悖,这样才能筑牢思想的“堤坝”,维护好“预警”系统,才不会在纷繁多样的环境中迷失“航向”。
(作者系省监狱管理局宣教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