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在基层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肩负着巩固和增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使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服务型政党建设具有逻辑上的统一性,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同时,又具有组织上的同一性,是一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因此,服务型政党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处于不同的位阶上,不能混淆运用。后者内生于前者之中,遵循前者的统一规范和普遍要求,同时,后者在前者的大概念下,又是一个具体的小概念。厘清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定位,要抓住三个基本要素。
一是功能定位在服务。这是服务型执政党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两个建设”的共同内核,贯穿于始终。服务从本质上来说,是政党发展的一种重新建构,是基于政党与民众、社会良性互动的发展理念、执政方式和动员方式的有意识转变过程。现代政党发展的利益整合、政治录用、社会管理等职能最终都要归因到服务上来。这个服务,应该是广泛意义上的,包括一切为人民的执政行动。至少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政治内涵,政党通过服务执行组织行为,落实宗旨,以服务作为组织社会、动员社会的基础和依据,增强政治感召力和执政合法性;社会内涵,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党,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社会有机统一,把政党的意志社会化;组织内涵,科学把握政党现代性的本质要求和现代化政党发展的基本规律,以服务为政党组织行为的基本特征和活动方式;实践内涵,通过一系列的服务行动,形成党组织为党员和群众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大服务格局。
二是适用界限在基层。基层党组织作为政党的基本组成单位,相对于整个政党而言,与服务对象的联系,在方式上具有直接性,在内容上具有具体性,在边界上具有有限性等特征,因而不可能包罗万象,必须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职能从泛化的定位中剥离出来,从抽象的概念中具象出来,对整个政党的服务和基层党组织的服务作出科学的界定,立足于基层党组织的核心职能和现实可能,坚持应然、可然与实然有机统一,避免把政党的全部服务功能简单地转嫁到基层党组织而导致服务的泛化和虚化。以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基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实际上已经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了具体要求,这是一种具体的物化的服务,是一项可以行动化的目标,就其现实性来看,也是对执政党和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的进一步科学化分解和细化。
三是服务的重要对象在群众。基层党组织服务的重要对象是群众,需要做工作的主要对象也是群众,这就决定了群众是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把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始终,用群众工作来统揽服务工作,用群众标准来检验和衡量服务工作,时刻警惕防止脱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