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强化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基础工程。2012年以来,江苏省如皋市着力构建党员发展、管理、退出“完整链条”,大力推行党员发展“三荐三审”模式、党员管理“素质报告单”制度和健全完善党员“出口”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如皋勇当苏中全面小康领头雁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一、推行“三荐三审”模式,严守党员入口关
制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三荐三审”模式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意见》,切实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选拔程序,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三荐”,即个人自我推荐、党员群众联荐、基层组织推荐。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对象,主动向基层党支部自我推荐,总结接受党组织培养以来的思想政治、作风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书面自荐申请;基层党支部将自荐对象进行公示,让群众知晓,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测评推荐会,由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推荐,把发展党员的初始提名权交给党员群众;基层党支部综合党员群众的推荐意见,按照拟确定积极分子数的1.5倍提出初步人选,召开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委员差额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7天后,报上级党(工)委备案。“三审”,即参选资格初审、竞选答辩面审、差额票决预审。要求各党(工)委组织纪检、计生、安监、信访等部门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初审,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发展对象“一票否决”;基层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列席,组织初审通过的对象进行现场演说,并回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进行民主测评表决,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报各党(工)委;各党(工)委综合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结合市委组织部下达的控制数量、结构要求和党员队伍的实际需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差额票决确定发展对象。
二、实施“素质报告单”制度,严把日常管理关
制定《关于实施“党员素质报告单”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一是制定标准“分类化”。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行业党员的特点,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细化考评内容,为党员量身定制目标责任。按照机关党员、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党员、社区党员、农村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等类别,将党员素质按照基本素质和能力素质两个大类细化成8大项40多个子项目,涵盖党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表率作用等内容。广大党员结合自身实际,作出公开承诺,与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无职党员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明确工作任务。二是考核过程“民主化”。按照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切实抓好考核评定的过程。坚持开门搞评议,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党外群众代表等参与对党员的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阶段性评议,由党员对照承诺目标,对半年来的履职践诺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开。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大会,由党员向与会党员群众述职,接受群众质询,在此基础上,组织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记入《党员素质报告单》,作为年终确定综合评价等次的依据。对半年综合评价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采取“专人结对”的方式加强预警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工作指导、定期点评等,促其整改提高。三是综合评定“科学化”。年终,党支部综合两次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科学确定党员年终评议的等次。坚持综合测评与项目测评相结合,合理设置两次测评结果的权重,半年测评情况占40%,年终测评情况占60%,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合理划分评价等次。同时明确,对“三不”党员和8个大项目中有一项(次)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80%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综合考评结果填入《党员素质报告单》,并由党组织综合民主测评情况对党员作出评语,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党员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对年度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程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形成处置决议。
三、完善党员“退出”机制,畅通党员出口关
制定《关于健全完善党员“出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五大机制”,畅通党员队伍出口,规范党员退出程序。一是评议认定机制。党支部对照党员的主要表现,在综合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拟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人选名单报党(工)委预审。开展民主评议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的2/3,不合格票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的一半才能定格为不合格党员。二是教育诫勉机制。经民主评议定格为不合格党员的,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进行思想教育。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虽然不合格但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继续帮助、教育,到期不改的予以除名。三是处置审批机制。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党(工)委派人列席,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对党支部上报的处置材料,党(工)委进行全面审查,并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党(工)委的处置决定及时通知所在党支部和被处置党员本人,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四是整改帮扶机制。采取“五个一”举措,帮助限期改正党员整改提高:即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1期专题学习班,对限期改正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党(工)委每半年对限期改正党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党支部指定1-2名优秀党员作为联系人,每月与限期改正党员联系1次以上;限期改正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1次以上;每年服务助推全市中心工作1次以上。五是申诉复查机制。拟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可以在组织谈话、支部大会讨论时进行申辩。在党(工)委形成处置决定后仍不服的,30日内可以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诉,市委组织部须在接到书面申诉后30日内进行复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如皋市推行发展党员“三荐三审”模式、党员管理“素质报告单”制度、党员队伍“出口”纯洁机制,打通了党员教育管理的“前门”和“后院”,形成了“完整链条”,有力促进了发展党员规范化、党员管理长效化、党员队伍纯洁化。
(作者系如皋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