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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动态


日期: 2014-05-15 17:24: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建设无烟机关是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降低二手烟危害,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机关单位文明办公的基本要求,更有利于维护党政机关履行社会责任、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的良好形象。为切实做好禁烟和控烟工作,省直机关广泛开展了无烟机关建设活动,目前已初见成效。

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机关带头建设无烟机关的通知》、《关于建设无烟机关的工作方案》下发后,省直机关大部分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认真搞好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建设活动。一把手能够亲自动员部署,公开承诺,亮明态度;领导干部能够以身作则,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禁烟、控烟、戒烟;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相关责任人,加强对吸烟者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处(室)禁烟情况进行抽查,做到互比互促;通过讲座、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禁烟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控烟、戒烟的相关知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按照要求设置禁烟标识,清除所有烟灰缸等烟具,营造良好氛围;由于思想重视,采取措施得力,收到了明显成效。但也有个别单位行动迟缓,对无烟机关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禁烟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高,对控烟的部署要求理解不深,落实相关制度规定不力。

截止目前共有75家单位统计上报了无烟机关建设基础数据,其中有3家为绿色标识(吸烟人数占比为“0”、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禁烟率达到100%)、5家为橙色标识(吸烟人数占比低于10%、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禁烟率达到90%以上)、16家为黄色标识(吸烟人数占比低于20%、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禁烟率达到80%以上)、18家为红色标识(吸烟人数占比低于30%、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禁烟率达到70%以上)、33家为黑色标识(吸烟人数占比高于30%、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禁烟率低于70%)。通过近阶段无烟机关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已有省委老干部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统战部、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妇联、省人防办、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8家单位达到无烟机关标准。(工委宣传部)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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