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核心作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党的建设必须依法开展党的各项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区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落实机关党建法治责任,必须依据党内法规管理机关党的事务
法治化管理是机关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机关党建工作稳定性、连续性的根本,是实现机关党的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的基石。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化建设,依据一系列规范的党内法规开展工作,才能真正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一是用《条例》规范党建工作。近年来,区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有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如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研究指导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等等。我们必须认真总结这些好做法、好经验,增强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发挥制度的“溢出效应”,让机关党建在《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范下运行。二是用制度狠抓干部队伍。要把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机关党建法治化的关键举措来抓,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在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书记选拔任用上的“审批权”和“同意权”,使机关党组织干部选拔工作始终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要着力培养党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进一步充实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党务干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使之成为机关党建法治化的积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三是用制度规范党务工作。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牢固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准备,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建立健全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推动机关党的建设的法治化。要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使权力和责任在机关党的工作中得到全面的保证和体现。
二、落实机关党建法治责任,必须不断创新完善依法治党的工作机制
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法治化水平,是推进依法治党,促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时代课题。目前,机关党的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制度空转、执行不力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落实机关党建法治责任必须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不一致的制度,抓紧完善健全制度,努力形成更加成熟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一是推动形成机关党建工作法治化格局。要着眼于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化党的制度建设,健全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形成完整的党建工作法治化格局。二是形成相互协调的党建责任机制。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往往导致“九龙治水”的局面。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就要按照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各部门及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做到定位准确、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三是健全依法治理的党内决策机制。完善党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党规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集思广益,改进工作,不断健全机关党的决策机制。
三、落实机关党建法治责任,必须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监督管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落实机关党建法治责任,必须通过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监督机制,使党内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党务公开。要把党务公开作为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和途径,不断创新党务公开形式,以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要从内容、范围、时限、形式、程序等多方面认真落实党务公开,认真梳理党建工作的各类信息,明确需要公开法定内容,确保党务公开的权威性。凡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党内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或者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充分听取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明确需要听证的事项、条件、参加人员范围、组织程序、听证结果运用等,不断强化党内公开。二是强化党内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带头接受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监督。要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在广开言路中集中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凝聚共识。要进一步改进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权力的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合理分解权力,逐步推广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保证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三是建立社会监督。要有效整合现有监督资源,通过健全信息通报与交流、线索与案件移送、重要问题联合会诊等制度,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完善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网上举报制度,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监督信息网络,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信息,纪检监察机关应及时跟进调查,核实内容,实施问责追究,进一步提升社会监督的实效。
(作者系宁夏区直机关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