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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日期: 2015-09-23 09:12: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党内法规与党内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从两个概念产生时间看,先有党内制度后有党内法规;从制定主体看,党内法规只能由省级以上党组织制定,而党内制度的制定主体可以是党的各级组织;从概念外延看,党内制度的外延明显大于党内法规,党内制度不仅包含党内法规,还包括党内规范性文件、党内惯例等。

党的生活同党的组织生活有何区别

党的生活同党的组织生活,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的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而党的组织生活,不完全等于党的生活。从广义上讲,党内各种活动,包括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党代表大会、党内选举、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内其他政治活动等等,都是党的生活。我们通常说的党的组织生活,则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通常是书面申请)的人,称为“申请入党人”;经过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一般应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列出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培养联系人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同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入党的称为“发展对象”。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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