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明,中共党员,现任省药品稽查总队党支部书记。多年来,他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以“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为具体要求,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竭诚奉献、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党赋予党务工作者的光荣任务,为党务工作和党的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和优异成绩。
注重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政策
王立明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尤其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按照党的廉洁从政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坚持做到立党为公、勤政为民。
坚持党性原则,团结同志,做好支部工作
王立明为人正派、宽厚、求实,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和支部委员团结一心,各负其责,严格按规矩办事。对同事真诚对待,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营造了和谐的工作关系。贯彻民主集中制,时刻注重用党性、党纪、党风严格约束自己、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上级党建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党建年度工作方案,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并认真执行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开好“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活动经常化。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处以上干部全都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并全部整改到位。王立明带领支部成员到基层药品稽查机构调研,到药品企业调研,帮助解决生产、经营方面的实际问题。印制《药品稽查执法法律法规汇编》、《工作制度汇编》等资料1000余册,免费发放至各级药品稽查机构,以及我局对口支援的新疆阿勒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创新思维,在内部成立纪检监察室,设立监察专员,加强执纪监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举办“清风画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到长春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新制定廉政制度5项,并认真执行,取得较好效果。
关心党员职工,为职工办实事,增强党支部的感召力
王立明一贯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功能,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深入群众中,通过一起工作、促膝谈心等形式,了解掌握每名职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交流创新经验,及时总结。每每遇到职工实际存在的困难,他都认真的记在心里,自己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个人能力不能及的,开支部会议研究解决,事无巨细的尽量解除同志们的后顾之忧。在他的带领下,支部通过对群众无微不至的关心,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感召力。
内外兼修,带领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王立明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的同时,兼顾业务工作不放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邀请省委党校老师、职业律师、系统内先进等专家教授到省药品稽查总队,定期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国家总局、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以及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省药品稽查总队全体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明显增强,稽查执法水平得到提升,战斗力显著增强。作为一名药监稽查战线上的老战士,他在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查办“松香酸”、“银杏叶”等大要案件中,在妥善处置“齐都药业”等多起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中,他带领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忘我工作,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圆满完成了各项稽查工作,受到国家总局和省局领导好评。
克己奉公,兢兢业业,获得各级部门、领导的肯定
2011年11月,王立明被评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12年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组织承办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8月4日至9月29日,参加省委党校2015年第三期深化民主法制领域体制改革专题研修班培训,并被评为优秀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