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淑梅,中共党员,现任省粮食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她多年从事全局党务、纪检、工会和共青团工作。连续多年被省粮食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三年被省粮食局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2013、2015年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相淑梅在制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上狠下功夫。近几年,她先后起草制定完善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在抓学习教育工作中,她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结合学习内容和职工思想状况等,有针对性地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做专题辅导报告或请省局领导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同时,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履行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了发展质量,使党员队伍有序壮大。
精心抓好重点工作,为党建工作注入强大的正能量。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相淑梅精心研究制定活动方案,严格检查督促开展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她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毫无怨言,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得到了省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在开展“三帮扶”活动中,相淑梅同帮扶处长下帮扶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资料,组织编写了《外出务工农民维权实用手册》,有效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维权过程中的种种困惑。在全省 “千名处长进千村”工作会议上省粮食局做了经验介绍。去年,省粮食局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千名处长进千村”活动标兵单位。在今年开展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她及时与帮扶村联系,做好对接工作;多次深入帮扶村,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与驻村第一书记先后走访省民政、牧业、能源、卫计委、社保等部门,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切实可行、当年见效的扶贫开发项目,真正为帮扶村“造血”。目前,扶贫开发项目正紧锣密鼓有序展开。
发挥活动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八项规定”后,春游、联欢会、集体聚餐等活动不再组织,如何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围绕业务抓党务,是摆在每一名党务工作者面前的全新课题。相淑梅反复研究思考,把工作重点转向通过活动促进业务提升上来。近几年组织的活动发挥了带动引领作用。“五四”青年节举办了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演讲活动;“七一”举办了粮食业务知识竞赛,历时3个月。这几项活动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引起较大反响,营造了爱岗敬业、学习业务的良好氛围。同时,组织羽毛球比赛、徒步行等体育活动,提高了职工的身体素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作为机关纪委书记,相淑梅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起草制定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主体责任;每年年初组织召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起草领导讲话,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等主题展览。另一方面,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省委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问责暂行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局直机关纪检委员、纪检员档案,强化党内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的作用。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措施和省局党组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到关键节点,机关纪委都下发文件或者召开会议,及时提醒廉洁过节。成立明察暗访组,对各处室、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报情况,整改问题,跟踪落实。
抓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年初,相淑梅都研究制定局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提出计划和目标。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由机关党委总体掌握,不定期检查督导。年底,对照各自的具体措施进行检查考核。为组织开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她组织相关人员明确了评议考核的范围及方式、考核重点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对24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情况进行了测评。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参加会议并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建工作的职责,牢固树立了“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