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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动态


日期: 2017-01-05 12:43:00 浏览次数: 字号:[ ]

省地税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以“四个突出”落实《问责条例》。

一是明确责任,突出领导带头。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研究部署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习贯彻意见,明确基层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监察室联合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行动上要迅速、组织上要有力、宣传上要广泛、形式内容上要多样,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既要当好学员、又要当好宣传员,在全局范围内迅速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注重引导,突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省局内网、党建工作QQ群和微信工作群广泛宣传《问责条例》,具体到《问责条例》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主体对象、问责内容、责任划分等主要内容。通过抓细抓常抓长,确保条例入心入脑,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三是强化学习,突出教育培训。将《问责条例》学习与“大课堂”相结合,与各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相结合,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并为全体党员干部购买发放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学习培训,使党员干部理解要义、吃透内涵、掌握重点,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知晓内容。

四是立足整改,突出对照检查。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有机结合,对照检查是否达到了合格党员的标准;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有机结合,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四风”反弹、“不严不实”问题;与贯彻落实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有机结合,对照检查是否严格履行责任义务,是否廉政勤政,是否违反党纪党规。并于8月30日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首轮2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长白山局、通化局、白山市局、辽源市局,计划三年巡察一遍,督促基层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把监督责任树起来,更好地推动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地税局机关党委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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