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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日期: 2017-11-06 15:54: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在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党的制度建设中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划了清晰蓝图、指明了方向。

党的组织生活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是基础,连组织生活都没有的话,政治生活是没办法实现目标的。党员的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必须在组织生活中去培养。信念对党员干部本身也是一个敬意,理想信念是我们的党具有凝聚力的基础,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一种动力。对党员来说,组织生活是党内生活的形式。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强化第一身份意识。人有各方面的社会角色,不同的场合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起着不同的社会作用,但不管扮演什么角色,都不能忘记你是一个共产党员。再者,强调领导干部要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这是我们党纪律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纪律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武装夺取政权执政的,武装夺取政权对党的组织性纪律性要求很高。我党革命历程28年铸就了这一重要的品格。一个党为群众谋利益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落地,取决于党有没有纪律,同时纪律也决定着党在群众中有没有一个好形象。我们强调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是因为政治纪律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对组织政治上的忠诚问题,所以党员贯彻组织决议是无条件的,因为忠诚是没有条件的。组织的决议、政治决议,即使不同意,你可以保留意见,向上级党的组织反映,但在行动上你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这是政治纪律要求。

坚持基本路线和密切党群关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我们党的传统就是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党的建设。历史上我们党的建设始终围绕政治路线来进行,政治路线是党的中心任务,不同的中心任务要求不同。中心任务要搞经济建设,党的一切建设工作都是围绕经济建设来进行。它决定着党的建设基本取向,否则党的建设就失去了自己的目标。党的基本路线明确提出“两个基本点”,即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准则》要求党员干部在重大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永不动摇,永不偏离。这“两个基本点”,特别是“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是大是大非问题,不能动摇。同时,必须密切党群关系。我党来自人民,根基就在人民之中,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失去了根基。所以全会要求全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群众路线。革命年代没有其他资源,我们必须依靠群众、依赖群众,它可以直接传导到每一个党员身上。我们要研究党群关系的新特点,这是我们今天在制度设计上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准则》明确要求:一是绝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损害和侵犯群众利益。二是特别要禁止做些劳民伤财的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这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个因素,要严加禁止。

批评和自我批评与党内监督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我们党要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这种批评和自我批评很重要,特别是党内批评。现在很多时候党内批评开展得不理想,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比如说有人从更消极方面总结了我们党过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教训,还有些人奉行好人主义。但不容否认的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与联系群众一样,是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战争年代是不允许组织内部存在错误的,因为一个错误就可能葬送这个组织,而在组织中每个人的命运、生死是捆在一起的,发现了一个给组织带来危害的错误,怎能装作看不见、怕得罪人而不去说?跟得罪人比较,你的生死更重要。新形势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同样重要,要实事求是,讲党性、讲真理,不讲面子、私情,尤其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虚心听取意见。同时,我们在批评与自我批评基础上,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这次制定的《党内监督条例》八章四十七条,从中央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的监督、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以及基层组织党员的监督,都做了系统阐述,对每一个层次的监督、责任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二是强调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重点是对权力监督,而领导是掌权的。党员也要监督,但主要是对其是否守纪律进行监督。三是强调建立监督体系,把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同级监督结合起来,而且要建立一种中央领导,党组党委负责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党委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纪委的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别都做了阐述,明确了责任。

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障制度。这个制度对我们党来讲非常重要,它是根本制度,特点是凡是根本的原则贯彻中都需要具体化。它是在具体程序的民主集中、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具体程序怎么做,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全会对发扬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准则》中明确规定什么是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做出决定,重大问题需要讨论决定等,是有权力边界的,强调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强调领导班子成员要顾大局、有全局观念、责任意识,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要求,保证民主集中制能得到更好的贯彻。对此,习近平强调,一靠干部二靠机制。靠干部,讲人的素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把握贯彻的自觉性;靠机制,就是具体的制度、程序,这方面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

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习近平总书记从各个层次讲干部标准。县委书记座谈会上,讲干部要“四有”,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两会上提出干部要“三严三实”,要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创业;在中央党校讲话中,谈到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干部二十字标准。这次《准则》明确提出要“任人唯贤”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就是要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五湖四海,是毛泽东早在延安时期提出的要求。我们党初期就由多方面构成,六个共产主义小组,延安时期由各方面军、各根据地组成,大家来自五湖四海。选干部必须坚持五湖四海,调动积极性,把各方面的人团结凝聚在一起。《准则》特别提出,要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禁止讨价还价和跑官买官。这个问题应从两方面解决:一方面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对个人要严格要求,增强党性和个人尊严。另一方面就是组织上也得保证做事干事的人不跑官也能有相应的位置,从制度上解决不让诚实的人吃亏。禁止搞人身依附,因为人身依附实际上消解了党员对组织的忠诚。如果党员对组织的忠诚转移到所依附的个人身上,会导致党内出现团伙、帮派。这次还特别提出建立容错机制,保护干部担当精神。现在反腐败力度很大,有效地解决了权力滥用问题。怎么用权积极工作、去做更多的好事,这个问题要建立新的制度体系去解决。建立容错机制,保护干部担当精神,就是这个制度的组成部分。容错机制应该科学设计、评价、分析,要注意错误性质。特别注意,腐败是一个性质问题,工作中出现错误是另一性质。

从严治党本身是我们党一贯的要求,从党的十三大提出到今天都没改变,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这样要求,这也是我们党政治生活的要求。

(本文作者为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巡视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组成员、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党建研究会特约研究员、中直机关党建研究会副会长、中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特聘高级研究员。)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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