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和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特点,对于我们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领人民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强烈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感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可见,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党建思想中始终体现了强烈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党建设好,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完成党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进入新世纪,党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这是党肩负的神圣历史使命。
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特点。思想建党是党建的一个原则,也是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自身优势。但历史经验表明,仅靠思想建党远远不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要做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之间的辩证关系,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规律,指明了管党治党的目标和方向,确定了党的建设的基本原则,它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和治党方式的重要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反腐肃贪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党的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整体谋划、整体设计、整体推进、整体评价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具有“严”字当头的特点。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教育要严,要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制度要严,要解决制度“过松”“过宽”“过虚”“过软”“过空”等问题,把制度建设落到实处。标准要严,党内法规要严于国家法律,要对党员干部有更高标准和要求,真正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执纪要严,决不能“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坚决做到违纪必究。惩治要严,要有“利剑悬在头上的感觉”,具有极大的威慑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这一论断提醒我们,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放松,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
深入理解上述三个特点的同时,我们还要善于认识和把握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一是抓住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和关键。在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中,中国共产党人为了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不惜流血牺牲,靠的就是一种信仰,为的就是一个理想。而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出了问题,也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抓住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和关键;二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四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只有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效衔接,才能促进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构建起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责、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一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