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首轮巡察结束后,采取专项巡察方式,对全县25个单位的113名重点岗位负责人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巡察,查找问题226个,发现问题线索7个。
强化专项巡察的准确定位。针对重点岗位负责人工作作风实际情况,确定了重点岗位负责人在任职年限、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服务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具体规定以及纠正“四风”等方面的巡察内容,制定了方案,组建3个专项巡察组,抽调政府法制办、审计、财政部门的专业人员组建机动巡察组,为实施专项巡察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专项巡察的效率优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巡察。开展民主测评,面向单位内部、社会各界、服务对象、乡镇正职领导、重点企业项目负责人5类人群广泛征集意见,按综合满意率高低排序形成测评结果;开展巡察谈话,随机抽取被巡察对象单位职工、社会各界、服务对象这3类能够真实了解情况的群体作为谈话对象,真实了解被测评人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作风问题;开展财务检查,准确知晓经费使用情况;开展暗访,及时发现存在的作风问题;受理信访举报,畅通发现问题线索主渠道。
强化专项巡察的成果运用。一是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对重点岗位负责人超年限任职问题,移交县委组织部处理;对其他问题交由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二是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按照综合满意率由低到高排序,对排名在后10位的重点岗位负责人,由其单位主要领导对其开展提醒谈话,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促进重点岗位负责人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全面规范财务管理。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中发现的财务方面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对不适应财务岗位的人员进行调整。同时,被巡察单位要经常开展财务自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