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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日期: 2018-12-11 15:08:0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按照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全省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强责、提质、创标”行动,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时代吉林机关党建思路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强责、提质、创标”行动为载体,着力提高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效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打造形成责任明确、质量为先、标杆引领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强责、提质、创标”行动,突出强化机关工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包括党委部门领导班子,下同)、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四个责任”,着力提升制度落实、队伍建设、基础保障、功能作用“四个质量”,积极争创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个标杆”,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走在前、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突出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政治责任

3.强化机关工委领导责任。全省各级机关工委应在本地党委的领导和组织部门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谋划,提出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分类联系各部门单位制度,开展精准指导和有效服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派员列席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定期了解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调度督察制度,原则上每季度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所属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排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定向反馈,督促落实。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向组织部门反映情况。

4.强化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管党治党最突出的任务,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并领导和支持机关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工作制度,带头研究部署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带头抓好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党务公开、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工作,为机关党建树起标尺、立起标杆。在班子成员中明确1名党员副职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其他党组(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注重抓好直属单位党的建设,防止出现党的领导层层递减问题。部门单位不设立党组(党委)、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由党总支、党支部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5.强化机关党委直接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负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的责任,重点履行好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着力解决好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问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大会,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及党内事项;每半年至少调度1次基层党建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党组(党委)和同级机关工委的领导,尽职尽责抓党建。注重发挥党委委员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6.强化机关党支部具体责任。机关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保证完成党在机关的各项任务。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实支部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头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按要求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1次工作,年终既报“业务账”、更报“党建账”。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推行质量提升“标准+”模式

(一)推进制度落实“标准+”,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7.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上级党组织应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经常、不规范、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纪实制度,不简单以记录作为评价标准,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效检验制度执行质量。

8.高标准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在按要求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同时,着力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机关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明确主题,聚焦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辣味、有质量。健全落实上级党组织派员参会指导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党组织问责等情况时,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剖析整改。省市县地方领导班子党员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本支部应在会后形成专题报告,经上级党组织报地方机关工委。各级机关工委应对本级地方领导班子党员成员所在的党支部单独建档、规范管理。

9.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四个合格”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先辈等,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在党小组进行。评价党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走形式过场,不得把“优秀”当奖励“轮流坐庄”。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新时代e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等相衔接。

10.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应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双向约谈等形式进行。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每名党员谈话1次,在党员工作变动、受到表彰或处分、遇到困难挫折、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群众有不良反映、工作退休等时,应及时谈心谈话,谈通思想、谈开问题、谈出责任和动力。谈心谈话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进行。

11.制度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志愿服务等,每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应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题设计应突出“党味”,内容方式符合党员实际和群众需求,坚决防止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提倡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开放式、互动式、联盟式主题党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12.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确保通过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特别是党组书记,换出好风气新动力。各级机关工委要落实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机关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一般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上级党组织应提前6个月发函提醒做好换届工作。基层党组织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进行补选。

(二)推进队伍建设“标准+”,提升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质量

13.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加强忠诚教育,坚定政治信仰。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让党所倡导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深入党员干部思想和心灵。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制度,对发表不当言论、传播负面或虚假信息等的党员视情节予以惩戒。

14.扎实推进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创新形式载体,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直抵人心的方式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作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的表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经常性制度化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5.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注重培养党员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结合岗位职责需要,采取集中轮训、网络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着力解决“腰杆不硬、业务不专、办法不多”等问题,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各级机关工委应健全完善党务干部培训制度,机关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干部每年轮训1遍,其他党务干部每两年轮训1遍,每个班次安排1/3以上时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对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出制度性安排,支持党务干部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利用好新时代传习所和“新时代e支部”抓实学习教育。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其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56学时。机关党支部应建立每周“学习日”制度。

16.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干部作表率,每人每年牵头完成1个以上重点调研课题,每年至少拿出1个月时间沉到基层摸实情、听真话、解难题。持续用力纠正“四风”,紧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新表现新问题,着力整顿一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破除宽松软、躲怕推、虚飘浮、粗浅慢、庸懒散等作风之弊,立起纪律和规矩、责任和担当、务实和落实、精准和效率、奋斗和奉献的导向。把作风建设深度融入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选拔看作风、培养重作风、管理抓作风、考核查作风的工作机制。加强纪律教育,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7.严格党员发展和党内监督。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落实政治审查制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等,做到规范高效便捷。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健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落实机关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充分听取党员意见。机关党员工作期间应按党徽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戴党徽、亮身份,广泛接受监督。

18.提高智慧党建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实现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注重加强“新时代e支部”的推广使用,实现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入驻全覆盖,创新党建工作指导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依托“新时代e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星,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面对面”与“键对键”的有机统一。

(三)推进基础保障“标准+”,提升党建工作运转质量

19.优化组织设置。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健全完善组织体系,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创新机关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推行支部建在处(科)室和业务一线;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业务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对机构改革新调整和组建的部门单位,应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及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跟进党的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活动不断。

20.配强党务力量。配齐配强机关工委书记、副书记,机关工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的,配备正厅(处、科)级常务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一般应由部门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委,按内设机构正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对拟任人选应事前征得机关工委同意;机关工委对专职副书记人选进行任前考察,有权提出调整意见。按照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配足配强专职党务力量,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应适当增加比例,确保有1名以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推行机关党建和人事管理由同一领导分管或合署办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重视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建立健全岗位交流等制度,注重提拔使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

21.建强活动阵地。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及有条件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应坚持规范、节约、实用原则,建立标准化党员活动室,促进党员学习教育和党组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建立党建工作档案室。在办公场所、走廊门厅应设立党建宣传栏、党建文化墙等,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在门户网站、内部局域网等开辟党建专栏,建立党建微信群、开辟党建公众号,加强网络阵地建设。

22.加强经费保障。各部门单位应在行政经费预算中按一定比例明确设置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确保机关党建工作需要。党组织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的活动和党员学习教育、进行表彰奖励、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及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党组织活动经费中支出。党组织活动经费和留存党费应向基层党支部倾斜。各项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

(四)推进功能作用“标准+”,提升服务吉林全面振兴质量

23.推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机关党组织应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实践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提供保证。注重与阶段性任务有机衔接,与岗位建功主题实践、窗口单位“评、比、促”活动等紧密结合,打造一批机关党建特色载体,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落实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措施办法,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建功立业。

24.推动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组织开展包保帮扶工作,推动资金、政策、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乡村倾斜,把包保帮扶的村作为机关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基地。探索推行城乡支部联建,通过支部联支部、支部带支部、支部帮支部,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注重将优秀党员干部派驻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培养锻炼考察干部。

25.推动机关党建与城市基层党建深度融合。自觉在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中研究谋划机关党建,形成机关党建的“外溢”效应。强化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深入推进机关党组织与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城市各领域党组织共驻共建、互联互动,推动行业单位党建融入属地中心任务,提高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建立地方领导干部“社区工作日”、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日”等制度,探索推行机关党组织整建制到街道社区报到,通过“项目化”服务和设立“时间银行”等方式,加强对在职党员干部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积极争创机关党建工作标杆

26.选树机关基层党组织标杆。按照党政综合、执法机构、窗口单位、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类别,结合部门实际和业务特点,分类培育选树机关基层党组织标杆,强化典型引领作用。省市县地方领导班子党员成员所在党支部应率先争创先进党支部,为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起标杆。

27.选树机关党务工作者标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标准,选树机关党务工作者标杆,让广大机关党务工作者学有方向、追有目标、做有成效。各级机关工委每年应按一定比例选树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

28.选树机关共产党员标杆。按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标准,选树一批机关党员标杆。注重在工作一线、在群众身边选树,使先进党员标杆可敬可信可学可比。各部门单位应严格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防止出现平衡照顾、论资排辈等现象。

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组织保障

29.加强领导指导。各级地方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机关工作始终,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整体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各级机关工委要健全落实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片包保制度,强化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省市县三级机关工委业务指导,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30.坚持抓细抓常。各级机关工委要结合落实新时代吉林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对照“一年夯实基础、两年深化提升、三年整体见效”目标,组织实施“强责、提质、创标”行动。每年组织机关党组织开展对标自查,坚持边培育、边争创、边推广,通过召开推进会、观摩会等形式,宣传展示典型案例,推广运用优秀工作法,整体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坚决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问题。每年按一定比例倒排提升后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各级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实施。

31.实行严考实评。推动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积极探索地方党委分管领导或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参加述职评议会并逐一点评模式,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失责问责追究机制。机关党建纳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30%,提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比重,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2018年10月19日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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