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底经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当选的局机关纪委书记。作为纪委书记,我能够认真学习纪检工作的有关法规文件,严格贯彻落实省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要求,在局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敏锐力和鉴别力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是作为一名纪委书记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我能够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用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为推进局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而努力工作。
二是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见实效。我们坚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摆进去,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举措,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注重学习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局机关宣传党的十九大的平台,我带头解读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的工作报告,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紧密联系实际,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纪委工作全过程全环节。我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认真谋划明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持节奏和力度的基础上,紧紧抓住重点,进一步完善措施和方法,务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格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局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认真学习,并进行了集中讨论。我认为,《办法》的出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无数事实表明,党员干部在违纪之初都会担心害怕,但若违纪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就会产生侥幸心理,胆子越来越大,就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强化日常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一是拓宽廉政监督渠道。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延伸监督触角,通过信件函查、发放廉政监督卡、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我局工作人员的保密依法行政、失泄密案件查处、资质审批等行为进行实施监督,让监督对象始终感到监督的存在,感觉监督就在身边,营造出不敢、知止的氛围。
二是健全谈话提醒机制。突出对重点处室、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我和纪委的同志们能够及时找当事人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我对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我能够通过学习党章党规,掌握党章党规的基本内容,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做到懂规、守规。通过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吉林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组织党员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局主要领导上党课等活动,强化宣传警示教育。
三、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前瞻性
作为纪委书记,我能够及时转发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清明节期间坚决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的通知》、五一节前《关于深化“四风”整治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省纪委和省委办公厅纪检组报送有关情况。我能够带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所有项目采购,都坚持民主决策,阳光下进行,要求处以上干部以及与项目采购有关的同志直接参与研究、论证、座谈,我能够做到全程参与监督,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八不准”,狠杀“四风”,效果明显,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己家的婚丧喜庆等事宜,都没有告诉单位内任何人,低调处理,做到了“住院不知道、喜事不知道、丧事不知道”。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不做违反规定的事情,严格要求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为全局干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起到了表率作用。
四、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是检验党员、干部的试金石。只有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践行,才会不走错路,少走弯路,才能永葆党员干部队伍青春活力。我在工作中,始终做到教育和引导同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看齐,向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看齐。能够进一步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定期向党委汇报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局机关党委能够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机关党委书记在4月初利用专门时间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廉政约谈,我参与了约谈,并全程记录。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履行专责机关职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我局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重要抓手,督促检查局内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委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约谈、述责述廉等制度,抓好对各处中心支部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强化纪律检查,深化“四风”整治。我能够做到紧盯年节假期、公出培训、执法检查、资质审批等重要节点,紧紧抓住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采取日常廉政提醒、重点检查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严格规范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年初,我组织人员对2016年自查自评工作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访抽查,现场回访18家单位,书面回访163家单位。在今年11月份我局组织的自查自评督查工作中,在动员部署会上,我能够提出明确要求,每到一家受检单位,都主动出示廉政建设监督卡,要求对方监督我们检查组的检查行为,并在检查组结束检查后,书面机要交换至我局纪委。
三是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形成持续震慑威力。7月3日至8月4日,按照省纪委的通知要求,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遵纪守纪意识,我们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登陆“廉洁吉林”微信平台,组织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知识有奖答题”活动。7月末,按照省纪委《关于组织全省党员干部开展“廉政一日”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吉莲大厦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展览,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每个人都撰写了心得体会,并按时上报省纪委。省纪委每次下发的违纪通报,我都立即组织传达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清楚知道哪些行为为违法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是注重工作积累,提升自身履职能力。通过一年来的工作,作为纪委书记,我对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我始终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我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对于纪委书记而言,只有自身过得硬,才有资格要求、约束和监督别人,才能在领导干部中有威信、在干部职工中有公信力。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注重纪委工作的积累,除了按时上报有关情况外,我能够将所作的工作及时备案,并按照日期装订成册,建立一年的局机关纪委工作日志,留存一年来所有工作档案,一方面是对纪委全年工作的总结,另一方面也便于在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作者系吉林省国家保密局机关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