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扩大)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褚民华同志传达了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并对我委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落实要求。委党组书记安桂武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安桂武同志指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委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抓好纠正“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务实的良好局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省委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部署要求,清醒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约谈、函询、警示等工作要求,强化专项检查和执纪监督,保持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二是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不越“雷池”,不乱“章法”。三是深刻把握当前形势。“五一”是一个重要节点,“四风”问题可能会有所抬头,并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纠正“四风”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勇于做遵章守纪的表率,对“四风”问题要敢碰真抓、有效解决,切实管住自己、管严下属,把纠正“四风”工作抓严抓实。四是杜绝侥幸心理。要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忌观望思想,杜绝侥幸心理,远离原则性不强的人,不办无原则的事,从思想上行动上达到自觉自律,坚决不做违规违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