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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奋斗“十四五” 建功新时代

来源: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 日期:2026-04-27 19:03:3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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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作出“着力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党支部(以下简称“四强”党支部),不断提高基层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批示要求,聚焦吉林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建设“四强”党支部为抓手,聚焦增强基层党组织“两个功能”,促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在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吉林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立足省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际,在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研摸排、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四强”党支部建设标准、评定流程、评定比例、动态管理机制、评定结果运用等关键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让“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全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把“四强”党支部打造成为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

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命名流程。在指导抓好支部日常建设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基层党支部申报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指导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严格标准,组织开展评估,提出本部门(单位)申报“四强”党支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定后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核中严格标准条件,重点在质量和先进性、覆盖面和代表性、程序和规范性三个方面严格把关,对示范引领作用不强、事迹不够突出或党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党支部取消申报资格。

强化动态管理,巩固建设成效。建立健全“四强”党支部常态化复核管理机制,针对已获评的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根据各部门(单位)核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实不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达标准或年度内党支部党员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理等情况的党支部,予以撤销“四强”党支部称号,倒逼获评党支部持续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省共命名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689个,其中18个党支部由于党员存在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处分情形,其“四强”党支部称号被撤销。

深化示范引领,营造争先氛围。推动省直各部门(单位)把“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模范机关创建、“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持续加大典型培育和推广力度,搭建多元经验交流平台,在吉林机关党建网开设专题专栏,依托《吉林机关党建》杂志刊发优秀党支部特色做法,在省直机关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选取高质量发展一线的“四强”党支部书记,在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上,分享经验、传授方法、交流心得、现场互动答疑,生动展现在各自领域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的实践成果,全面提升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陈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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